2005年1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五版: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涉黄公司在大酒店开“连锁店”
万新

  2004年12月30日,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对近年来柳州市最大的一起组织卖淫案作出一审宣判,对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陈某等8人判处4年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相应罚金。柳州龙升娱乐有限公司在市内多家酒店开设了按摩、桑拿中心,暗中干的则是组织卖淫的勾当。此次被判刑的为该公司的8名“部长”。
    2004年来,广西警方在全区各地一些知名大酒店内不断查获打着休闲中心、按摩中心、桑拿洗浴中心牌子的“黄窝”。社会观察人士对此指出,随着扫黄的深入,涉黄者正在改变方式,撤出街头巷尾、饭馆发廊,向知名大饭店渗透,以更加隐密而又规模化的方式经营涉黄业。警方在名酒店查获一个个“黄窝”都颇具规模
    2004年8月20日晚,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对位于明秀西路6号格兰德富大酒店里的“养心殿”桑拿休闲中心采取突然行动,查获两对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男女,抓获3名工作人员,老板林某潜逃。“养心殿”在该大酒店办得颇有规模,租用了该酒店的14至16楼。
    2004年6月22日晚,广西公安厅治安总队和柳州市公安局一起执行紧急任务。行动的开展十分严密,所有民警都不知道行动的内容,并在出发前统一将通讯工具上交。当晚11时许,行动民警兵分几路,奔向柳州市华锡大厦、柳州宾馆、京都宾馆、延安大酒店内开设的休闲保健堂、桑拿中心,当场抓获了上百名卖淫“小姐”和嫖客,并收缴了柳州龙升娱乐有限公司的卖淫收支账本以及2万多元赃款。经查,“龙升公司”打着办休闲、按摩、足浴项目为名,在多家宾馆里从事色情活动。案发后,总经理潜逃,公司的8名“部长”被逮捕。
    2004年6月30日,桂林警方迎来广西公安厅治安总队一班人马。当天晚上,治安总队指挥桂林警方对市雉山路的锦桂饭店采取突然行动,一举捣毁位于酒店内的神龙源瑶桶桑拿中心这一特大淫窟,查获卖淫女13名,当场抓获在该中心正准备卖淫嫖娼的四对男女,中心老板牛某、刘某闻风而逃。
    2004年3月16日,在广西公安厅直接指挥下,南宁警方对位于上海路59号演出综合大楼一至三楼的“三本桑拿”采取了突然行动,该“淫窝”的13个相关人员被抓,30多名卖淫女被处理。严密的保密措施和监控手段老板在幕后这些“黄窝”以按摩、足浴、桑拿等名义经营,一方面蒙蔽警方,但也容易让“好色者”以为它们是正规经营的休闲场所,如何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的“特色”服务而又不被发现就成了一个问题。于是这些“黄老板”们绞尽脑汁开展地下宣传。神龙源瑶桶桑拿中心打上了出租车司机的主意,制作了大量小卡片,由中心员工到街上发放给出租车司机,并口头向他们说明中心有“一条龙服务”服务。拉客人到这里来,不仅赚路费,还能得提成,于是不少的士司机便积极向客人推荐“神龙源”。既是“黄窝”,就要防备警方来查,因此他们对“预警”也是下了很多功夫。为了应对公安人员的突然到来,“养心殿”桑拿中心内装有预警系统。中心每天晚上都会安排一人在总台旁观察电梯情况,该人还拿着一个遥控器,一旦其发现有公安人员前来检查,就按下遥控器的按钮,在按摩间内的小姐和客人接到消息就立即停止交易。此外,中心还给经理、总台收银员、清洁工等人配了对讲机以便及时联系。为了更保险,“养心殿”还将格兰德富酒店的电梯设置成不能直达14楼,公安就不能直达“现场”。自“养心殿”开业以来,公安机关就多次接到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但每次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检查时,都没有抓到相关的证据,后侦查人员多次便衣潜入“养心殿”暗访,才证实了“养心殿”的真面目。在经营方式上,这些“黄窝”采用的是“两面”手法,有涉黄的,也有正规的,正规的项目表面上作掩护,也接待那些不知情的和只需要正规服务的客人。对卖淫女职业化的管理方式暴利惊人企业追求的是最大利润,这些企业化的“黄窝”也一样,因为投资大,风险高,老板们都想着尽快收回成本,因此那些卖淫女就变成了他们的廉价劳动力,老板们对她们实行严格的控制和管制。他们都有着严格的工勤制度。他们对卖淫女进行统一的管理,统一服装、统一编号、并按照号码排班。每个小姐“上班”不能迟到,否则从工资中扣钱。“龙升公司”有上百名“小姐”在大宾馆里有组织、有计划地卖淫,她们竟也是按单位办公那样按时上下班,按时领工资。“神龙瑶”要求卖淫女一个月只能请4天假,请假必须写假条并由经理批准才行,否则按旷工扣50元;迟到早退扣20元。为了从“服务小姐”身上赚取最大利润,对她们的“财务”也进行严格控制。“三本桑拿”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应聘的员工和“小姐”必须交纳500元服装费,2000元押金及1500元培训费、办证费,这笔钱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小姐”每月必须到公司属下的酒楼及首饰店消费500元,否则要从小费里扣除。保密的到位和管理的到位,让这些“黄窝”生意火爆。“养心殿”每天营业额多的时候将近1万元,少的也有6000多元。据警方透露,从2004年5月份“养心殿”开业至案发3个多月的时间里,“养心殿”收入共达百万元。而暴利让“三本桑拿”成为业界的老大。大饭店要注重维护自身形象公安要严明执法“黄窝”为什么会在上档次的大饭店里滋生?一位参与过多次扫黄行动的警察分析说,近年来,随着旅游酒店业的发展,各酒店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单纯的住宿餐饮的酒店已跟不上旅游业发展的需求,也形成不了对旅客的足够的吸引力。在这样的形势下,酒店走上多种经营发展之路,办起美容美发中心、按摩休闲中心、桑拿洗浴中心等附加产业。一些酒店因缺少技术或资金,就采取房屋出租或外来企业加盟的形式,这样就给涉黄人员提供了机会。涉黄人员之所以选择有一定名气的酒店,一是这些知名酒店有很好的品牌,经营正规,在执法部门眼中一般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一些大饭店管理层甚至与当地政府官员有很好的关系,这样就能做很好的掩护;二是大饭店的住客多是工商界人士或上层人物,消费水平高,做他们的“生意”利润高。而为了自身的生意,饭店明知这些休闲中心涉黄,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出现‘黄窝’,大饭店有明显的监管责任。”警方人士说,但对大饭店的处罚却又存在一定难度。因为这些“黄窝”很多只是租借大饭店的场地,经营与大饭店是分开的,大饭店只是让他们“借”牌子,以招徕住宿餐饮生意。笔者也了解到,广西公安机关查处的众多色情场所,大多由广西自治区公安厅直接指挥,采取紧急行动的方式进行的。据一位办案人员透露,这些案件是群众直接向公安厅举报的,在行动前基本上没有让当地公安部门知道行动目的地是什么,任务是什么。这些色情场所就发生在当地警方眼皮底下,为何长时间没能发现?为什么群众不向当地警方报案而是向自治区公安厅报案?是否向当地报了案而没有被受理后才向公安厅报案?这些问题值得深思。去年11月底,广西灵川县公安局就有人员因扫黄不力分别受到责任追究,被处党内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